2004年8月27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一分钟发言

  富人竞选村官立法规范是关键
  
阮占江
  地方能人、富人竞选村官,近年来一直是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。而对此,不少人总是习惯于从内心深处反对,认为这些能人、富人竞选村官,有目的不纯之嫌。
  但笔者认为,在这个问题上,动机本身其实不应该成为问题,关键还是在于我们的相关法律制度对于其中的一些具体、现实的情况缺乏科学、系统的考虑,从而也就失去了对其全面规范和有效约束的机会。因此,只有在相对全面、严格、系统、有效的法律规范中,能人、富人竞选村官才能真正去其糟粕,取其精华,从而在促进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当中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。

  限制法官交友不是防腐败的根本
  
清金檀
  北京市高院正式公布了规范法官和当事人及其律师相互关系的“六条禁令”,其中有“严禁参加由当事人及其律师出资的各种非公务活动,一旦事实成立就会被撤职、调离、开除”。
  禁令的愿望是好的,但是,根治司法腐败,就要“限制法官交友”,这难以令人信服。笔者认为,治腐败的关键在完善的制度保障,要进一步落实错案追究制,完善司法监督机制。只有建立一个严谨、科学、公平的机制,防止错诉、错捕、错判,加强个案监督力度,成立案件评查机构,将错案一追到底,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,这才是防腐败的根本。

  公务员迷信凸现职责信任危机
  
王伟健
  陕西洛南县某村一眼泉水,被当地一些人传为“神仙显灵”,连一些公务人员也开着公车前去膜拜取水。
  人们之所以相信不可信的事情,是因为对事物缺乏基本了解。那么,对于受过良好教育的国家公务人员来说,怎么能相信这样的“鬼话”?从一般意义上讲,公务员有着分辨是非的能力。在这批求“神水”的队伍中出现国家公务人员甚至法院工作人员的身影,就值得深思。如果他们连如此低劣的骗术都无法分辨,又怎样让人指望他们能胜任自己的职责呢?